敬告有保险的朋友,去医院时别说错话了,否则以后永远无法报销!去医院时请注意以下几要点!务必告诉医生!!!
一、我有商业保险。
二、由意外造成的,一定要医生将意外事由写进病历本。
三、请医生注意措辞,尽量不要写上下列词语:先天的,原生的,N年前的,旧病复发……
四、千万不要写被别人致伤,由第三方造成的必须由第三方赔偿。
五、医院,最好二级以上,这个很重要,私人诊所是没办法报销的。
六、医院给的一切资料是保险公司理赔部判定理赔与否的重要依据,请谨慎填写和保存。
七、无论出现什么意外,请务必第一时间联系你的保险代理人,以便第一时间确定报案和治疗注意要点。
以上七条大家一定要谨记!最后祝大家保险愉快,理赔愉快!不出险不理赔更愉快!!!
在身故赔付上,病历并不是理赔的必要证据。
寿险保单,一般在保险合同中均有理赔提示书。身故赔付一般需要如下资料:
1、有效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3、受益人身份证明、银行账号;
4、理赔申请书。
若理赔非本人亲自办理须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若未指定身故受益人,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权公证书。
不过,在医疗险或疾病险理赔中,病历的作用就大了。若出现错误,会影响理赔决定(但是否完全不赔,需要看其他的证据是否充分证明或证伪保险事故)。
举例而言,客户纯一郎因为急性肠炎住院治疗。愈后向保险公司申请医疗费用理赔,但提交的病历却署名纯二郎。换言之,客户提供的证据无法支持他的主张,保险公司拒赔亦在情理之中。医院及医生证明,属于笔误,保险公司是会理赔的。
病历若出现书写错误,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发〔〕11号,年3月1日施行)修改即可,大动干戈,绝无需要: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最后需要说明一下,实践中,保险公司真不怕理赔。因为所有的风险在事前都经过精算,责任准备金都已事前提取好。营销员中有理赔案例,都愿意及时尽快地帮助办理,因为每个理赔的成功都是证明保险产品作用的最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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