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羽
职务|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研究员
出品|汽车大观
随着全球汽车保有量的提升,交通安全、环境污染、能源供给等重大问题日益凸显,发展安全、高效、绿色出行方式的需求日益强烈。智能汽车将为保障交通安全、改善交通效率、降低能源与污染、引导出行模式变革等,提供重要的解决方案。智能汽车作为新型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加强车、路、人之间的联系,为构建新型综合运输系统等发挥关键作用,成为智能交通与智慧城市的重要支柱。总之,智能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新一轮经济与科技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之一,对于促进国家科技、经济、社会、生活、安全及综合国力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中国智能汽车发展现状
(一)智能汽车定义
智能汽车是指通过搭载先进传感器等装置,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自动驾驶功能,逐步成为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的新一代汽车。智能汽车通常又称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驾驶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智能汽车集环境感知、规划决策、多等级辅助驾驶等功能于一体,它集中运用了计算机、现代传感、信息融合、通讯、人工智能及自动控制等技术,是典型的高新技术综合体。近年来,智能汽车己经成为世界车辆工程领域研究的热点和汽车工业增长的新动力,很多国家都将其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中。
(二)中国智能汽车发展情况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智能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汽车产品功能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由单纯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渐转变为智能移动空间,兼有娱乐休闲、数字消费、公共服务等功能,推动车联网数据服务、共享出行等生活新模式加快发展。从国家层面看,发展智能汽车不仅可以解决社会面临的交通安全、道路拥堵、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且可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成现代化科技强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
中国发展智能汽车,有利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增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引领能力,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有利于加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数字经济,壮大经济增长新动能;有利于加快制造强国、科技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增强新时代国家综合实力;有利于保障生命安全,提高交通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增进人民福祉。
智能汽车产业链主要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环节,智能汽车产业链不是简单的链式关系,而是呈现出网络式分布特征。部分企业一方面属于智能汽车汽车的中游产业,又积极参与上游和下游产业的技术研发。智能汽车产业链上游部分主要是智能汽车的软硬件供应商,涵盖零部件及技术提供商、通信设备制造及运营商和车载平台提供商三类,智能汽车产业链中游部分主要是整车制造商,涵盖智能汽车舱配置、自动驾驶解决方案以及整车制造企业等系统集成部分组成,智能汽车产业链下游部分主要是经销商、各类服务商等。涵盖出行服务、物流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基础设施车联网、智能交通系统为智能汽车提供了智能化的基础设施、道路及网络环境,随着汽车智能化层次的提高,反过来也要求车联网、智能交通系统同步发展。
随着智能网联技术的进步、产品持续迭代升级以及整车电子电气架构发展颠覆性改变,大批互联网公司涌入国内市场,以跨界合作方式切入智能汽车领域,上汽、北汽、长安、广汽等传统车企开始研发、测试和推出智能网联车型。近年来,得益于消费者对汽车智能化接受度的逐渐提高,我国智能汽车出货量增速较快。目前,中国企业已经布局智能汽车各个产业链环节中的大部分生产环节,从而引领中国智能汽车产业实现由大变强。根据中汽中心数据,年我国乘用车新车市场中具备L2级智能驾驶功能的车型销售.6万辆,渗透率达到23.5%,同比增长57.2%,智能汽车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据智研咨询预测,中国智能网联车市场规模有望在年达到亿元,并推测-年智能汽车十年产业总规模有望达到近2万亿元,其中智能网联车辆市场规模约为亿元。
(三)中国智能汽车发展环境
1.*策环境
在推动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我国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车联网产业发展专委会,组建智能汽车推进组(ICV-),搭建跨部门跨行业沟通协调平台,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方资源力量,持续出台多项围绕产业的顶层设计、技术路线和细分领域指导展开的*策措施,加速智能汽车产业化进程。
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指出未来15年通过实现北斗时空信息服务、交通运输感知全覆盖,使中国智能汽车(智能网联、自动驾驶、车路协同)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年4月7日,为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推动智能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编制了《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针对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车联网平台等重点环节,提出车联网卡实名制、软件代码备案、数据本地化存储及数据跨境传输报备、网络安全等方面安全要求。
年7月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年第1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年10月1日起施行。出台《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旨在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在特定路段和区域探索开展智能汽车示范应用、统一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标准,推动测试结果全国通用互认等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布《智能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标志着智能汽车不再只停留在路测阶段,开始进入应用阶段。
年7月30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推动智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从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11项具体意见。
年11月,工信部印发《“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条块结合”推进高速公路车联网升级改造和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协同发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汽车,积极开展城市试点,推动多场景应用。
年12月,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与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联合编制发布《智能网联汽车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年)》,以“3+N”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研究框架、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三横两纵”技术体系为基础,构建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团体标准体系。基于“3+N”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研究框架,将重点推动建立多场景、聚焦典型自动驾驶功能验证的标准体系。
年10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与年颁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相比,《条例》加入了多项与智能汽车相关的条例。在生产准入许可管理上,《条例》规定,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应当有与从事相应类别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相适应的产品设计研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软件升级保障能力;生产智能汽车企业同时应当具备车辆产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年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推进健全完善智能汽车生产准入管理体系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2.法律环境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传统汽车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规范,但随着智能汽车的发展,原有规制传统整车的法律法规内容出现了一定的不适应性。在年部分法规进行了修订,取得了一定进展。
目前,中国智能汽车相关法律主要集中在产品流通、上路行驶、事故责任和保险、网络安全、地理测绘等环节。中国涉及汽车产品管理的法律、行*法规主要有《行*许可法》《标准化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节约能源法》《认证认可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上述法律、行*法规中均明确了汽车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例如,根据《标准化法》规定,汽车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否则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根据《产品质量法》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汽车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否则会被视为缺陷汽车产品强制召回。中高级智能汽车无需人类驾驶员操作和方向盘等装置,其生产、销售及进口因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而受到限制,无法取得行驶证,或将被禁止登记和上路行驶。
在智能汽车管理方面,传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为人类,没有把中高级智能汽车自动驾驶系统认定为驾驶员,无法真正实现无人驾驶测试及应用。对于涉及智能汽车的安全事故责任判定尚无明确规定。对于智能汽车安全等级也无明确规定,以及智能汽车基础设施保护范围并未明确。对于智能汽车投保主体、方式、费率等均未做明确规定。年4月23日公安部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明确了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进行道路测试和通行的相关要求,以及违法和事故责任分担规定,从自动驾驶测试环境、自动驾驶测试流程、自动驾驶事故处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和要求。此外修订建议稿要求具有自动驾驶功能但不具备人工直接操作模式的汽车上道路通行的,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同时,自动驾驶功能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事汽车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在地区的智能汽车法律法规方面,北京市和深圳市进行创新性、突破性的工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就成立了专项调研小组,计划从智能汽车的测试登记、事故认定、法律责任、网络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立起一系列制度,为智能汽车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年4月13日,北京市*府批复由北京市经信局和经开区联合制定的《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同意依托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设立北京市智能汽车*策先行区,发挥*策叠加效应,为企业在京发展营造良好的“自动驾驶营商环境”。*策先行区实施范围包括亦庄新城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大兴国际机场以及京台高速、京津高速等6条环绕亦庄的高速和城市快速路段。在北京市智能汽车*策先行区内,企业可以开展包括自动驾驶出行服务、智能网联公交车、自动驾驶物流车、自主代客泊车等技术的规模化试运行,以及相关的收费商业运营模式。除此之外,还将制定无人配送车产品应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允许无人配送车上路,并研究制定无人配送车的安全监管体系,解决路权和管理问题。同时,还会开放自动驾驶汽车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进行实际测试。
年3月2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发布在多个新闻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年07月05日,全国首部智能汽车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并将于年08月0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共九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将会对汽车、自动驾驶以及相关领域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3.标准环境
中国的智能汽车标准化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在标准研究制定、国际协调合作、团体标准发展方面均有所突破,标准体系初步构建完善,中国方案的标准在国际得到认可。
在国家标准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安部等部门为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推动车联网产业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推动整个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联合组织制定《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该《建设指南》充分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顶层设计和基础引领作用,对应汽车、通信、电子、交通和公安五大行业领域,划分为智能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与服务、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等五个标准体系,为打造自主可控、具有核心技术、开放协同的车联网产业提供支撑。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依据《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及《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开展了先进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信息安全、网联功能与应用、车用操作系统等细分领域项标准制定及项目研究工作,先后开展50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其中6项已正式发布、12项正在履行报批程序、30多项正在制定,并启动了20多项标准预研项目,组织了列队跟驰、商用车车道保持系统、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等多项标准试验验证,有效提升标准质量,有序推进标准制定进度。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围绕基础设施、地理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安全和驾驶安全5个重点领域进行。其中,基础设施方面覆盖智能网联驾驶的新型基础设施典型场景;地理信息方面研究面向智能汽车的高精度地理信息建模方法;信息服务方面研究基于新一代通信技术的智能网联驾驶信息服务和应急救援信息服务标准;信息安全方面包含基础标准、通用规范、智能汽车、通信网络、云端平台和基础设施5个部分;驾驶安全方面则包含了智能汽车驾驶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评估模型等。
在团体标准方面,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智能交通协会、中国公路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以及地方各类社会组织纷纷开展了智能汽车的团体标准研究,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技术规范》《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数据采集要求》《自动驾驶商用汽车测试场建设及自动测试规范》《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安全管理规范》《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要求》《自动驾驶车辆模拟仿真测试平台技术要求》《场(厂)内专用自动驾驶纯电动小型巴士技术规范》《短途智能无人车配送服务技术要求》等一系列团体标准,呈现百花齐放的特征。
在国际化方面,工信部和行业有关机构支撑中国专家当选并连任联合国自动驾驶与网联工作组(UN/WP.29/GRVA)副主席,主导完成《自动驾驶框架文件》,支持联合国发布自动车道保持系统(ALKS)、信息安全、软件升级等技术法规。承担自动驾驶功能要求工作组(FRAV)联合主席,承担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工作组(ISO/TC22/SC33/WG9)召集人和国际电工委员会未来可持续交通系统评估工作组(IEC/SEG11)中国召集人,工作成果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认可。
4.创新环境
智能汽车创新引领*策包括科技创新、产业支撑和业态模式创新三个类别,相关*策内容主要集中在汽车、人工智能、通信网络及平台、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高精度时空定位、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方面。其中,技术创新是发展智能汽车的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相关技术等的创新,产业支撑是智能汽车产业体系与产业生态的创新,业态模式创新是智能汽车商用化的表现形式与经营模式创新。
这些*策从支持类型上看,可以分为鼓励引导类和重点工程类两类。鼓励引导类体现了国家对产业的中长期引导方向。重点工程类纳入国家部委各种重大专项或计划,能够获得一定财*支持,大部分都是中短期需要攻克的产业关键技术,如年7月1日科技部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总体部署,根据《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科技创新—“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每年实施的《“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年和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
在商业模式创新上缺乏追认和具体鼓励性*策。中国对智能汽车领域商业模式创新目前采取先试先行的管理办法,前期对先进商业模式发展并无束缚,后期看清发展趋势和问题再进行规范治理。目前,中国仅在共享出行领域出台规范网约车发展*策,但在共享出行的其他子领域,以及汽车维修、汽车保险等后市场领域缺少支持和规范创新商业模式的*策。
5.基础支撑环境
智能汽车与传统汽车发展所需的运行配套环境有较大差异,需要在原有配套基础上增加支持智能汽车行驶的设施。中国完善智能汽车配套环境*策主要包括综合发展、道路测试、基础设施、出行服务等方面。
在推动综合性发展方面,除了已出台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年—年)》《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重庆市推进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年)》《广州市汽车产业战略规划》《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年,上海市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专项规划(-)和《上海市道路交通自动驾驶开放测试场景管理办法(试行)》,年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智能网联汽车年行动计划》。
在道路测试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全国26个省(市)出台管理细则,开放多公里测试道路;长沙、上海、北京等地开展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集卡载人载物示范应用。北京、河北等地加大工作力度,支持测试示范企业采取多种收费方式,探索可行商业模式,为智能汽车商业化运营奠定基础。
在基础设施方面,国家先后出台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关于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在出行服务环境方面,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
(四)中国智能汽车商业模式发展
未来的智能汽车已经不再只是汽车,而是综合了电脑、互联网、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高端技术的“智能移动机器人”。在产品定位和价值重心转变之后,传统汽车企业势必将重新定义和塑造自身的商业模式。在汽车智能化进程快速推动、互联网造车企业的快速兴起和共享经济市场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智能汽车产业将不再是单纯以产品销售为主导的传统制造业,而是向以乘坐体验为核心的服务导向型行业过渡,智能汽车产业将逐步形成跨界合作模式、“互联网+”模式、共享出行模式和服务主导模式等主要商业模式。
二、中国智能汽车发展趋势及预测
(一)中国汽车发展趋势
从中长期来看,*策方面,智能汽车是交通发展的趋势,都在予以鼓励。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策,从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芯片、通讯、操作系统等配套技术发展,行业整体渗透率等多方面提出了智能汽车短、中、长期发展目标,提出到年中国智能汽车全球领先的目标,给智能汽车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动力。
从短期来看,作为国内第二大产业,发展汽车行业智能化升级将会推动相关产业链发展,助力国内经济的结构转型和快速发展。智能汽车要朝着更高级别的方向发展,必然离不开*策和法规的支持及规范、新进入者挑战、智能汽车产业链侧技术和成本的创新突破、新能源载体的渗透率提升、市场对更高级别智能汽车的接受度等各个方面的协同推进。
具体来看,全球主要汽车生产国家和地区认为智能汽车是汽车发展的必然趋势,各项*策法规及标准为智能汽车保驾护航。新基建的发展,是国内发展智能汽车的最大优势之一。此外,上游支撑技术的突破,使得汽车智能化升级逐渐成为可能。其次,其他非传统车企的参与及带动效应会促进智能汽车行业发展。目前从事智能网联开发的公司中,不仅有传统车企、汽车零部件巨头、新兴造车企业,也有ICT科技巨头、不断涌现出的大批初创新兴企业,以及出行服务提供商等,一方面带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又加剧了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高速无线局域网及5G的发展和成熟,在可预见的未来,智能汽车技术将朝着感知强、连接好、标准化、个性化方向发展。
1.自动驾驶出租车成为出行服务行业的竞争热点
自动驾驶出租车融合了自动驾驶生态中的多方链条,包括科技企业、主机厂、出行平台、*府等,随着自动驾驶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出行平台为了稳定自己目前的行业地位,必须要加大自动驾驶出租车的投入,基于自动驾驶的“出行服务”将成为下一轮出行产业竞争热点。
自动驾驶出租车能够成为下一阶段的竞争热点一方面是因为自动驾驶硬件成本逐渐下降,尤其是激光雷达,随着国内品牌技术的提升,整体成本下降到原来的1/4。另外,为了推动自动驾驶出租车的产业发展,相关出行平台会加大宣传推广自动驾驶出租车的服务。从一开始点到点到现在在区域内上下车,从面向特定的人群到面向更多的公开人群,从一开始的免费测试到现在进行了收费的尝试,自动驾驶出租车与普通的出行服务将来会一步步靠拢。市场和消费者更加贴近,为自动驾驶出租车大规模推广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随着自动驾驶出租车方案提供商、整车企业、出行服务商一起构建“1+1+1”出行的生态圈,商业模式逐渐清晰,谁能率先实现自动驾驶出租车真正落地的运营服务,谁就占领了未来出行市场。
2.车路协同成为中国发展智能汽车的特色技术路线
自动驾驶单车智能成本居高不下、法律不完善等因素让单车智能道路遇到阻碍。单车智能基本上仍处于测试阶段,难以大规模商业化。而C-V2X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将自动驾驶的技术实现引向了车路协同。车路协同给自动驾驶的落地提出了另一种可能,车路协同将车与车、车与人、车与路等交通参与者的信息进行互动,将车辆由交通个体,成为参与整个交通的一环,从而优化交通系统,车路协同从路侧角色考虑,来弥补单车智能下的一些弊端和缺陷。车路协同作为单车智能的高级发展形式,能提升自动驾驶的安全性、单车不需要再那么多的雷达传感器、也不需要不断提升算力,将会整体范围降低自动驾驶普及的成本。目前,“单车智能+车路协同”的中国自动驾驶发展方案已成为共识
从技术层面分析,V2X通信标准演进共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LTE-V2X(第一阶段)、LTE-eV2X(第二阶段)、5GNR-V2X(第三阶段)。目前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分别于、年完成,第三阶段即5GNR-V2X的技术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将在年年内完成。从产业组成分析主要有,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科技企业;以华为为代表的ICT企业;以德赛西威、均胜电子为代表的汽车供应商;以希迪智驾为代表的车路协同方案解决商。从产业分工分析,主要有硬件设备制造、道路升级、软件技术、后端运营四个主要方面。从未来发展目标分析,主要有两个方向:一个是自动驾驶,另一个是智慧交通。
车路协同产业涉及*府、运营商、设备供应商、科技企业、方案解决商等,其发展需要多方协作完成,而跨领域的携手合作将是未来车路协同的主旋律。未来,单车智能是基础,车路协同是支撑,二者缺一不可。首先提高单车的智能化水平,逐渐在部分应用场景落地,与此同时,加强车路协同的道路智能化建设,建立车路协同的标准体系,推车路协同自行驾驶的有效验证,从而最终实现“聪明的车+智慧的路”的车路协同的产业应用。
3.智能汽车相关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进程
要真正实现汽车的智能化、网联化发展,需要*府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大力支持。中国已推出多套实施方案,在未来中国将会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及版本状态、交通工具运行、运输组织调度的信息采集,形成动态感知、全面覆盖、互联的交通运输运行监控体系。同时推广应用集成短程通信、电子标识、高精度定位、主动控制等功能的智能车载设施;建设智能路侧设施,提供网络接入、行驶引导和安全警告灯服务;加强车路协同技术应用,推进全自助感知全自动驾驶车辆研发,根据技术成熟程度逐步推动应用。只有在真正实现“车车通信”、“车路通信”以及“车内联网”等网联化之后,才能在将来真正实现无人智能驾驶。未来,车载式和网联式将走向融合技术,通过优势互补,提供安全性更好、自动化程度更高、使用成本更低的解决方案。
4.安全成为智能汽车上路的重要关卡
任何新技术从实验室、试验台走到量产车上,都需要走过科技创新的三个阶段,都需要必要的小试、中试,需要成百上千次的质量和安全检验。质量检验是汽车质量管理的重要阶段,安全是汽车的底线,是确保社会利益和用户利益的需要。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只有足够的质量和安全,才能将产品推向市场。
安全是汽车智能化发展的核心要素,没有安全的保障,智能汽车就难以得到快速发展与应用。为此,国内外也都对智能汽车的安全高度重视,从技术、标准与产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发展。如今的汽车早已不仅仅是机械设备,还包含有数量众多、不同类型的电控单元,且由相关电控单元构成的整体网络负责监视和控制交通工具的状态,对车辆的行驶安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为此,出现在互联网等领域的传统安全问题,也开始为汽车工业带来威胁。为此,需要及早采取措施,开展汽车安全方面的顶层设计工作,从标准、技术、人才、法律法等角度全方位推进汽车安全的发展与应用,为自主汽车工业在全球汽车产业智能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弯道超车的宏伟目标进行保驾护航,促进自主汽车工业的跨越式发展。
5.部分场景快速落地应用,商业化进程加速
各国*策上对智能汽车发展大力支持,企业重点布局,初创团队集中爆发,以及资本市场力量的推动下,自动驾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自动驾驶距离真正上路仍有一段距离,需要突破法律、技术和用户三方面因素,才具有产业化基础。完全无人驾驶仍需要较长一段时间,但是在产业发展前期,寻求在特定领域率先开展商业化应用示范将尤为重要。
智能汽车商业化运营需要首先在特定场景区域进行示范运营,一是在特定领域的先行先试,为智能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验证提供针对性的应用场景,相比封闭测试与道路测试,智能汽车商业化应用的目的性更强,使得技术验证、迭代的效率更高。二是智能汽车自身高昂的成本以及其商用所需基础设施搭建的投入,需要一定的商业模式来进行消化,否则难以实现大规模应用,因此前期的商业化应用探索将有助于形成可持续的商业化运行模式,为未来产业发展及市场普及指明方向。三是智能汽车的大规模普及将会带来*策、法律法规、伦理道德、数据监管、隐私及信息安全、公众认知等多方面社会性影响,率先开展商业化应用示范,对有关社会性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将有助于探索智能汽车发展的经验,为国家宏观*策引导、顶层设计、制定战略任务提供方向性的参考。
在未来出行的趋势下,智能汽车商业化应用的商业模式将迎来创新发展。具有整车量产能力的整车企业将联合提供雷达、摄像头、芯片等关键硬件的供应商以及掌握人工智能算法、多传感器融合等技术、具有自动驾驶决策规划能力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共同开发应用于商业化场景的自动驾驶产品。由整车企业负责智能汽车的量产;由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供技术服务;由服务运营商搭建大数据平台,负责车队的管理和运营,为终端用户提供服务,在这之中,服务运营商将施行轻资产运营;由金融机构提供车队搭建在资金方面的支持。
(二)中国智能汽车市场发展趋势
面对消费者群体以及商业模式的转变,智能汽车时代汽车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也将不断向外拓展。到年整个智能汽车行业的生态系统将囊括主机企业、零部件企业、软件服务供应企业、车载服务系统开发企业、出行服务平台、汽车后市场零售企业等各大市场领域。
中国智能汽车市场规模呈扩大趋势。随着智能汽车关键技术的突破、测试技术及标准的探索出台和相关*策法规的成型,中国智能汽车市场规模定呈现持续扩大的趋势。在市场规模方面,据IDC预测,年全球智能汽车产业规模将突破1.2万亿美元,中国智能汽车产业规模将超过亿美元。据波士顿咨询集团测算,年全球智能汽车年出货量将超过万台,其中将有万辆汽车拥有部分无人驾驶功能,万辆汽车成为完全无人驾驶汽车。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年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和C-V2X功能渗透率将达到50%,年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渗透率达到70%,C-V2X功能渗透率全普及,高级自动驾驶达到20%。
运营车将成为智能汽车技术商业化落地首选。由于智能汽车搭载的传感器价格昂贵,国内外的智能汽车技术初步应用于私人乘用车,其在大量乘用车市场的应用仍面临较大障碍。因此,营运车辆逐渐成为较高等级智能汽车技术的落地首选。智能汽车在相对固定的道路环境中运行,安全风险较低。目前,中国智能商用车和专用车应用技术已经日趋成熟,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未来,随着智能汽车技术的发展成熟,将率先在互联网专车和货运等领域实现商业化应用,为智能汽车技术的更广泛实际应用铺平道路。
三、中国智能汽车发展策略与建议
智能化、网联化的汽车可以提供更安全、更环保、更舒适的智能交通出行综合解决方案,重点发展智能汽车是顺应中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趋势,也满足现在及未来的出行的最佳载体,是中国汽车由速度增长向质量增长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发展智能汽车必须从顶层设计、协同发展、信息交互合等方面出发。
(一)加强智能汽车产业的顶层设计
智能汽车是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国家有关部门应形成智能汽车引领科技潮流的战略共识,在*府的主导下,分别从国家和行业两个方面协同制定智能汽车科技及创新方向,进一步明确智能汽车定位、目标、构成、技术等方面要素。以《中国制造》作为引导,打响重大关键技术攻坚战,持续在云平台与大数据技术、控制执行技术、电子电器架构等方面进行突破,统筹推进智能汽车“三横两纵”技术架构的核心技术攻关。
(二)不断加强和完善跨行业协同机制
智能汽车产业的跨行业、跨领域属性突出,主管部门包括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和公安部等多个部委,涉及领域涵盖汽车、交通、电子、通信和互联网等多个行业,需要从*策、法规、标准、测试及示范等方面协同推进。因此,需要加强部门合作、领域协同,集聚国内各行业产学研用创新资源建立国家智能汽车创新中心等行业组织或机构,构建“技术、资本和产业”三位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助力中国汽车工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承载和践行智能汽车国家发展战略。
(三)快速健全智能汽车关键标准法规
智能汽车作为深度融合各领域的新兴事物,产业链体系较为庞大,其发展依赖于统一的标准架构及适应的法律法规。一方面,需要积极开展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针对智能汽车车载终端、通信协议、测试评价、信息安全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制定统一标准。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适用于智能汽车的道路交通规范制修订工作,推动实施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修订,完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法规,构建符合国情的智能汽车法律体系。
(四)加快推动智能汽车核心技术的研发
目前,中国汽车产业相关的整车及部分关键零部件领域的核心技术尚不具备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与智能汽车相关的车载视觉、激光雷达和毫米波雷达等高性能传感器、专用芯片、车载计算平台及智能操作系统等关键基础零部件领域上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智能汽车产业发展的核心要务便是解决相关领域关键技术空心化问题,需要形成一定的技术领先优势,大力发展产业前瞻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跨行业融合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动打造完整的智能汽车自主技术链和产业链。
(五)推进智能汽车准入管理的测试评价
随着智能汽车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促进产业迅速落地与产品安全运行,建立配套智能汽车准入管理相关的测试评价日益重要。加快完善测试评价技术,加强跨部门、跨领域测试评价机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智能汽车测试评价体系架构及测试基础数据库;重点研发虚拟仿真、软硬件结合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技术和验证工具,以及整车级、系统级和零部件级的测试评价系统;推动企业、第三方测试评价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国家级智能汽车技术试验及安全运行评价中心。
(六)推进智能汽车健康发展的社会普及
智能汽车是重要的科技创新,是未来发展而不可逆的趋势,但切不可以智能辅助功能以偏概全、模糊试听成为自动驾驶的泛概念,不管任何行业机构如何界定0-5级的自动驾驶功能,那只能作为一种技术路线,技术路线不等于产品标准,更不能满目用于产品的标准定义和市场宣传。在产品方面,标准必须是确定性的、定量的,质量必须是经过足够检验的,安全必须是过关。产业化和商业应用是一个非常严谨和非常严肃个过程。任何产品流通到市场都需要质量监督检验,不能打着科技创新的旗号,无底线的突破法律的禁区;通过健康、多元的社会科普,保持人民对智能汽车的消费信任和认可,同时通过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专业普及,引导人民使用智能汽车更安全。
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是大势所趋,更是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当前以智能化为重要特征的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仍在孕育兴起,智能科技发展将推动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将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并将深刻改变人们日常出行模式。目前,中国智能汽车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商业化前期阶段,智能汽车技术仍将处于持续、快速创新发展的过程,推进智能汽车、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社会的协同融合,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智能汽车发展产业链和生态圈,将加快中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满足不断增长的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汽车强国的目标和梦想。